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新購電動車不能上牌消費者如何維權?
新購的電動車不能上牌消費者可以退貨。根據法律規定,因標的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因消費者買電動車的目的是想以騎行代替步行,而如今新買的電動車質量因不符合國家規定不能上牌照,導致消費者買車的的目的無法實現,因此,消費者可以依法解除與商家的這種即時履行的買賣合同,將電動車退回商家,要求商家將購車款予以返還。 相關法律可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五條銷售者不得銷售國家明令淘汰並停止銷售的產品和失效、變質的產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條因標的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