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員工向市鑑定辦(工傷保險員工按規定向本轄區的社保管理處或管理站)提交勞動能力鑑定申請書並提交相關材料
申請人需提交的資料:被鑑定人工傷認定書、原始病歷資料、鑑定申請書、申請人和被鑑定人身份證影印件(驗原件),被鑑定人2張一寸近期彩色照片。
2.稽核材料
3.若材料齊全,符合受理條件,就下達鑑定通知書。若材料不齊,就下達補齊材料通知書。
4.組織醫療專家進行鑑定
5.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稽核
6.申請人憑回執和身份證到原鑑定醫院或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領取鑑定結論
7.若對鑑定結論無異議,就工傷補償。若對鑑定結論不服,須在領取結論後15日內向市鑑定辦申請複審鑑定,若對該複審鑑定還不服,須在領取複審結論後15日內向廣東省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鑑定(最終鑑定)。
一半的街道辦有勞動站,去勞動站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