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法律顧問 > 法律

濟南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欄目: 法律 / 釋出於: / 人氣:2.68W
濟南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濟南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 首先,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是經濟補償金的二倍,經濟補償金根據你的工作時間來計算,你還在試用期,那肯定是不到六個月了,那就按半個月工資支付經濟補償,最後賠償金的數額就是一個月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