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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還能追究過錯方的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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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還能追究過錯方的責任嗎
離婚後還能追究過錯方的責任嗎
一、離婚後還能追究過錯方的責任嗎
    雙方在協議離婚後還可以追究過錯方的責任。
    但是如果一方因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其他重大過錯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起訴離婚損害賠償。
    二、婚姻過錯方如何認定
    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過錯包括: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