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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點工與僱主鬧矛盾是否能隨時辭職走人有沒有法律規定

欄目: 法律 / 釋出於: / 人氣:1.7W
鐘點工與僱主鬧矛盾是否能隨時辭職走人有沒有法律規定
鐘點工與僱主鬧矛盾是否能隨時辭職走人有沒有法律規定
鐘點工與僱主鬧矛盾能隨時辭職走人。
鐘點工屬於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一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第七十二條第二款規定:“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週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因此,你可以隨時辭職走人,並要回自己的工資。如果僱主拖欠你工資的時間超過十五日,就已經涉嫌違法,你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一條,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