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遭遇房屋買賣詐騙怎麼維權
還可要求賣方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並要求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解釋》第八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