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為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為,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為,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為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監控錄影是證據嗎
1、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2、《刑事訴訟法解釋》規定第九十二條 對視聽資料應當著重審查以下內容:
(一)是否附有提取過程的說明,來源是否合法;
(二)是否為原件,有無複製及複製份數;是複製件的,是否附有無法調取原件的原因、複製件製作過程和原件存放地點的說明,製作人、原視聽資料持有人是否簽名或者蓋章;
(三)製作過程中是否存在威脅、引誘當事人等違反法律、有關規定的情形;
(四)是否寫明製作人、持有人的身份,製作的時間、地點、條件和方法;
(五)內容和製作過程是否真實,有無剪輯、增加、刪改等情形;
(六)內容與案件事實有無關聯。
對視聽資料有疑問的,應當進行鑑定。由此可見,監控錄影是證據的一種,屬於視聽資料證據。同時也應注意保護和審查好相應的監控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