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書面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後必須出具的一份書面材料。離職員工可以向人力資源部申請填發離職證明書,人力資源部發出的離職證明書只證明離職員工的受僱日期、職位及其離職原因。一般被開除的職工是填發開除證明書而不填發離職證明書。因為離職證明書沒有確定的交閲單位,所以不必寫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須寫上開證明....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被裁員離職證明怎麼寫
員工在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時,可以要求公司開具離職證明,同時單位需要保存解除勞動關係時出具的終止關係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