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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沒給土地使用證有什麼後果

欄目: 土地承包 / 發佈於: / 人氣:4.23K

在生活中我們可以看到有很多的房地產開發,大家都認為房地產是發展經濟的一個好辦法,但是其中也有自私自利的開發商做一些違法的事情從中獲利,對於沒有土地使用證的用地是非法的,那麼開發商沒給土地使用證有什麼後果呢?我們通過下文來了解一下。

開發商沒給土地使用證有什麼後果

一、開發商沒給土地使用證有什麼後果

開發商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會導致業主有很多麻煩

1、缺少《土地使用證》,不動產的“物權”不完整。因為《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這説明房地產的“物權”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方面。業主買的房地產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而現在開發商只把房屋所有權給了業主,而土地使用權沒有交給業主。

2、缺少《土地使用證》,房地產的轉讓中涉及土地使用權的部分不發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業主不擁有法律意義上的“土地使用權”。

3、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地產價值嚴重縮水。按照《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這一條規定使原本只有70年壽命的住宅,得到“自動”延長。使“住宅”的傳世私有財產性質,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下來。但是如果買的房子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就沒有土地使用權,更不能“傳世”,這樣的房子還有多少價值呢?

二、土地使用證的發證機關

集體土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百零七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書,確認所有權。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市轄區內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實行統一登記。可見,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的,才需要給使用權人發給土地使用證,發證機關為縣級或者市級土地管理部門。

通過上文我們可以知道開發商沒給土地使用證有什麼後果,在對商鋪房屋等進行選購之前就需要時刻保持着警惕的心理,切勿貪小便宜,如果缺少土地使用證將會面臨許多麻煩,到時候業主很難解決面對的困境,所以不要相信任何的銷售人員優惠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