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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二級工傷賠償怎麼辦?

欄目: 工傷賠償標準 / 發佈於: / 人氣:4.12K

一、不服二級工傷賠償怎麼辦?

不服二級工傷賠償怎麼辦?

勞動者對工傷賠償數額不服的,勞動者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五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

(二)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

(三)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

(四)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議或者規定的;

(五)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二、得了職業病怎麼辦

職業病必須是列在《職業病目錄》中,有明確的職業相關關係,按照職業病診斷標準,由法定職業病診斷機構明確診斷的疾病。因此,在工作中得的病不一定是職業病,得了《職業病目錄》中的疾病也不一定是職業病。

勞動者如果懷疑所得的疾病為職業病,應當及時到當地衞生部門批准的職業病診斷機構進行職業病診斷。對診斷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30日內到市級衞生行政部門申請職業病診斷鑑定,鑑定後仍有異議的,可以在15日內到省級衞生行政部門申請再鑑定。職業病診斷和鑑定按照《職業病診斷與鑑定管理辦法》執行。診斷為職業病的,應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傷殘等級,並與所在單位聯繫,依法享有職業病治療、康復以及賠償等待遇。用人單位不履行賠償義務的,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投訴,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現在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依法為其購買社會保險,其中就包括有工傷保險,所以發生工作傷害之後,由工傷保險基金賠償。對於金額不滿意的情況之下,可以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