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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開具的病假條可以休多久

欄目: 勞動保障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01W
醫院開具的病假條可以休多久
律師解析:醫院開具病假條,短期病假一般為三天到一個月,長期病假為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短期病假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由醫生根據病人病情提出建議。長期病假由病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單位工作年限決定,為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法律依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