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勞動爭議仲裁能上訴。仲裁程序是勞動爭議案件的前置程序,未經仲裁,案件不能進入訴訟程序。若不服仲裁裁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此時,進入訴訟程序後,若不服一審判決,也是可以上訴的。《勞動法》第七十九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