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工作十年未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處理?

欄目: 勞動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1.88W

一、工作十年未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處理?

工作十年未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處理?

工作10年沒有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要補償勞動者11個月的雙倍工資並補繳社保。用人單位不和勞動者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屬於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需要支付補償,公司若不支付,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的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

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視作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若勞動者無過錯情況下,用人單位屬於違規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公司和員工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未籤勞動合同怎麼賠償?

用人單位自開始用工之日起超過了一個月但還未滿一年,還沒有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用人單位想要終止勞動關係,並且還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若工作滿一年的,支付一個月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工作了六個月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計算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工作十年沒簽勞動合同,可以認為和單位之間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不足一年,沒簽書面的勞動合同,每個月用人單位要給員工雙倍的工資。在單位工作超過一年,依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認為和公司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要終止勞動合同,公司還要給員工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