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無試用期勞動合同合法有效嗎?

欄目: 勞動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1.8W

無試用期勞動合同合法有效嗎?

我們在進行工作前都應簽署相應的勞動合同來保護追擊的合法權益,試用期作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的相互瞭解的過程,一旦用人單位都會予以增加。那無試用期勞動合同合法有效麼,下面小編就這一問題為你進行解答和解釋。

新工作沒有試用期直接籤勞動合同的危險是:

一、按照勞動法規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應於勞動者在該單位第一個工作日之前簽訂。 簽訂勞動合同應當使用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機關統一印製的勞動合同範本勞動合同範本完全遵守《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別注重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包括對勞動者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工資待遇,勞動安全保護,參加社會保險等項內容都有嚴格的約定。 勞動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用人單位應在30日之內將其送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進行鑑證。經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如果勞動合同條款(包括雙方約定的補充條款)符合法律規定,即在勞動合同上加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合同鑑證專用章”。至此,符合法律規定和法定程序的勞動合同才算完成。

二、勞動法規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也可以不予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滿6個月的,應約定試用期。滿6個月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滿1年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個月;滿3年及其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的益處在於: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任何一方都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不違約,也就不存在違約責任。由此可知,當勞動合同期限滿6個月而不約定試用期,即便是在勞動合同期限開始之初,如果單位辭退員工,或者員工提出辭職都有可能屬於違約。單位違約的,要對勞動者予以經濟補償;員工違約的,要對單位交納違約金。

我國的勞動法律規定雙方認可,且對雙方平等有力的勞動合同我國的相關勞動部門都予以認可。而無試用期是屬於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的互相約定行為,具體的情況可由雙方進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