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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工能籤合同嗎?

欄目: 勞動關係 / 發佈於: / 人氣:9.34K

未成年工能籤合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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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不少農村青少年早早就不讀書了,去外地掙錢謀生,像年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在企業上班的情況很多。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企業應該同職工簽署勞動合同,而未成年工還沒有達到十八週歲的成年標準,那麼未成年工能籤合同嗎?下面小編簡單和大家談一談這方面的知識。

一、未成年工能籤合同嗎?

已滿十六週歲且未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單位可以與其簽訂正式員工勞動合同,但不得安排從事過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勞動或者危險作業。《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八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招用已滿十六週歲未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的,應當執行國家在工種、勞動時間、勞動強度和保護措施等方面的規定,不得安排其從事過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勞動或者危險作業。

二、用人單位沒有和未成年工簽署勞動合同要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在解除勞動關係時應支付雙倍工資。若未支付,職工可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辭職需提前30日通知企業。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辭職可能會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未籤合勞動同,勞動者可隨時解除關係,不用承擔賠償責任。

三、對未成年工是否要進行特殊勞動保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滿十六週歲未滿十八週歲的勞動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國家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第六十四條規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第六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講到這裏,我們不難發現,不管是哪種用工形式,只要是和企業建立了勞動關係,就應該簽署勞動合同。對於企業以職工屬於未成年工而拒絕簽訂合同的,職工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要求企業支付兩倍工資賠償。在這種情況下,未成年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係而不用承擔責任。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