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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過户需要辦理公證的情形有什麼?

欄目: 遺產繼承 / 發佈於: / 人氣:3.26W
房產過户需要辦理公證的情形有什麼?
律師解析:房產過户需要辦理公證的情形有:
1.繼承的房產辦理過户,通過繼承取得的房產應到公證部門辦理繼承權公證書;
2.贈與的房產辦理過户,通過贈與取得的房產應到公證部門辦理贈與公證書;
3.作為遺產分割的房產辦理過户,遺囑需經過公證,協商簽訂的遺產分割協議需經過公證;
4.涉外和港澳台的房產辦理過户。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五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託、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