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合同無效應該如何處理
欄目:
物業糾紛 /
發佈於: /
人氣:2.93W
律師解析:物業公司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
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
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
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
責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
效力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
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
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
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