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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的房屋租賃合同能否有效

欄目: 房屋租賃 / 發佈於: / 人氣:1.13W
簽名的房屋租賃合同能否有效
律師解析:依法訂立並且簽名的房屋租賃合同有效。
因為根據法律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合同有效:
(一)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合同;
(二)意思表示真實有效;
(三)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的合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
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