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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權證怎麼辦理呢

欄目: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04W

第一步,初始登記
購房者需要在交房使用之日起的60天內,將其房屋產權等級資料報送房管部門辦理初始登記,初始登記階段房管部門需要查看開發商的五證兩書。
第二步,填寫《房屋權登記申請表》
第三步,拿測繪圖(表)
購房者需到開發商指定的房屋面積計量站申請並領取測繪表。購房者也可以攜帶個人身份證直接到開發商處領取,或向登記部門申請對房屋面積進行測繪。
第四步,交公共維修金、契税等費用
第五步,提交申請材料。
材料主要包括:(1)蓋章的申請表;(2)房屋買賣合同;(3)簽訂預售合同的買賣雙方關於房號、房屋實測面積和房價結算的確認書;(4)測繪表、房屋登記表、分户平面圖兩份;(5)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6)契税完税或減憑證;(7)購房者身份證明(複印件核對原件);(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協議;(9)銀行的提前還貸證明。備齊以上申請材料後,即可向房屋管理部門遞交申請。
第六步,領取房屋產權證
購房者攜帶房屋管理部門的領取證書通知書,按照通知書上的時間領取不動產權證書。期間,需要繳納印花税(貼花)和產權登記費、工本費。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
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係的説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入門網站公開申請登記所需材料目錄和示範文本等信息。

不動產權證怎麼辦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