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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期間究竟是否可以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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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期間究竟是否可以找工作
勞動仲裁期間究竟是否可以找工作
1、勞動仲裁期間是否可以找工作,要看具體情況。如果與原公司已經解除了勞動合同,只是對勞動爭議事項提起仲裁的,可以到新公司上班。但如果還未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一般不可以到新公司上班,否則構成雙重勞動關係。
2、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