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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工加班工資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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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工加班工資怎麼算
臨時工加班工資怎麼算
1、臨時工工資怎麼算
(1)國家勞動法沒有規定臨時工的工資按正式工工資的比例發放的。
(2)工資支付可以由雙方協商約定的,用人單位需按約定的工資按月足額支付的。
2、法律規定
(1)《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2)根據《最低工資規定》第二條的規定,最低工資標準的適用範圍為我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包括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户)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與勞動者建立了勞動合同關係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依照規定執行。而其中的勞動者,包括與上述各類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所有勞動者。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第十二條的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主要是指:用人單位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對職工進行培訓的費用;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規定而發給職工的費用和用品,以及企業自身規定的工作用品(如企業為了樹立自身形象而發給職工的工作着裝);發給職工的計劃生育補貼、生活困難補助費、醫療衞生費、喪葬撫卹救濟金、探親路費、洗理衞生費、冬季取暖補貼、防暑降温費等;用人單位通過貼補伙食、住房等支付給職工的非貨幣性收入;按國家住房制度改革規定由用人單位發給職工的公積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