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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加班時工資怎麼計算的?

欄目: 交通事故案例 / 發佈於: / 人氣:1.73W
員工加班時工資怎麼計算的?

一、員工加班時工資怎麼計算的?

工作日加班時薪應當按照小時工資基數的150%計算。工資基數應以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沒有約定的按集體合同約定加班工資基數確定。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加班需要員工同意嗎?

勞動合同中,明確規定了的標準工作時間,勞動者不能隨意縮短工時,用人單位也不能隨意單方面延長工作時間。除非是法律規定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否則延長工作時間要以勞動者同意為條件。

原則上,加班與否勞動者有選擇權,勞動者有權利拒絕用人單位提出的加班請求。在沒有徵得勞動者同意的情況下,用人單位不能強行要求員工加班,更不能認為勞動者不同意加班就是不服從公司安排。

同時,用人單位以勞動者不同意加班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屬違法解除。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賠償金,賠償金以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為標準。

用人單位要求員工加班,必須取得員工的同意,否則就是違法行為,不僅要承擔法律責任,還要賠償員工的損失,在單位加班的員工,可以按照加班的時間,向單位所要加班費,在法定節假日加班,可以獲得三倍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