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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結婚的條件是怎麼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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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結婚的條件是怎麼規定的
涉外結婚的條件是怎麼規定的
一、涉外婚姻登記的條件有:
1、在我國結婚的,適用民法典。
2、結婚雙方無配偶。
3、已達法定婚齡。
4、雙方無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二、法律依據
《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第二十一條
結婚條件,適用當事人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沒有共同國籍,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或者國籍國締結婚姻的,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