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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管制、拘役的時間分別是多久?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3.6K
刑法中管制、拘役的時間分別是多久?
刑法中管制、拘役的時間分別是多久?
管制的期限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

但是在數罪併罰時,管制的期限可以延長到3年,拘役在數罪併罰時,最高不能超過1年。

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2日。

《刑法》第四十二條【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刑法》第三十八條【管制的期限與執行機關】管制的期限,為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處管制,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對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實行社區矯正。

違反第二款規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