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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拖欠工資找公司有用嗎?

欄目: 交通事故案例 / 發佈於: / 人氣:4.09K
老闆拖欠工資找公司有用嗎?

一、老闆拖欠工資找公司有用嗎?

1、老闆拖欠工資找公司不一定有用,這是由於找公司後,公司也不一定會履行工資的發放義務。

2、單位拖欠工資是一個常見的問題,勞動者可以通過下面的方法解決:

(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用200-300元,如果原告勝了全部由公司負擔)。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4)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二、拖欠工資是否適用仲裁時效?

1、拖欠工資適用仲裁時效。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拖欠工資仲裁時效是一年。

2、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3、已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已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不可抗力或其他正當理由等都屬於勞動仲裁時效可以依法中斷的情形。

單位在與特定的職員建立勞動關係之後,需要在既定的日期、足額的向其發放工資,不得無故拖欠工資。職員若是發現單位不按照約定向自己發放工資,首先可以向對方提出工資的發放請求,若是該請求不被受理,則可以直接提出勞動仲裁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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