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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質期限的規定是怎樣的 | 股權質押有期限嗎

欄目: 車輛年審 / 發佈於: / 人氣:2.73W

一、質押期限限制

股權質押有期限嗎?出質期限的規定是怎樣的?

質押合同訂立並生效後,債權人成為質權人,對出質的財產享有質權。擔保法規定,質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質權也消滅,也就是説只要主債權存在,質權也同時存在。因此,質押合同不需要約定質押期限。

      登記部門要求登記一個擔保期間是不合適的,規定登記部門要求登記的擔保期間對擔保物權的存續不具有法律約束力是合理的。但規定當事人約定的擔保期間,對擔保物權的存續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就不合理了。

雖根據物權法定原則,物權的種類和內容由法律規定,當事人不能在法律之外另行創設物權。但是物權分為意定物權和法定物權。意定物權與法定物權的一個重要區別在於,除了法律有強制性規定以外,當事人可以對物權的有關內容作出約定。

《民法典》沒有對擔保期限作強制性規定,因而擔保期限屬於當事人意思自治的範疇。當事人對擔保期限的約定只有違反法律的有關規定時,才導致無效。

實踐中,上市公司股權質押一般都設定質押期限。法律應允許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質押時,當事人按意思自治原則設定質押期限。

以上就是關於股權質押有期限嗎相關資料,從規定來看,對質押情況不同時間期限的限制也有不一樣,對公司是否上市有着一定的關係,期限有效之日的開始和有關登記部門登記之日息息相關。但是沒有對期限做出強制性的規定,所以我們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