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產税率及税費
1、印花税:税率為1‰,買賣雙方各0.5‰。
公證費:費率為房款的3‰,計費前提為合同公證之時,繳納人為買受人。
律師費:費率為房款的2.5‰-4‰,計費前提為簽署房屋預售合同時,繳納人為買受人。
2、一手房屋交易:
契税:買新房子要繳納的契税為購房總價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區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減半,即1.5-2.5%。
維修基金:按建築面積乘一定金額收取。
物業管理費:房屋交房後支付,具體檔次費率按各地物價部門規定執行。
3、二手房房屋交易:
非普通住宅契税要加倍。無論取得產權滿不滿兩年。
房本不滿五年,要按規定繳納營業税:房屋產權取得滿兩年的免徵,未超過兩年的按房價5.5%繳納。
土地增值税: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繳納。
所得税: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或房屋原值—房屋現值差額20%繳納。(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額計算)
萬分之十的印花税。
房屋交易手續費按房價1.9%交納。
二、土地使用税率及税費
1、城鎮土地使用税採用定額税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税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應納税額。具體標準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2、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門登記在冊的非農業正式户口人數為依據,按照國務院頒佈的《城市規劃條例》中規定的標準劃分。人口在50萬以上者為大城市;人口在20萬至50萬之間者為中等城市;人口在20萬以下者為小城市。
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市政建設情況和經濟繁榮程度在規定税額幅度內,確定所轄地區的適用税額幅度。經濟落後地區,土地使用税的適用税額標準可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上述規定最低税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的適用税額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財政部批准。
以上就是對房產税土地使用税税率及税費的詳細介紹,不論是房產税還是土地使用税都與土地的使用面積息息相關。給位納税人需要根據自己實際的使用面積及税率來計算所需要繳納的税賦,當然各地區也有其相應的優惠政策,納税人可以事先多加了解。如果您還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疑惑,可以登入本站網站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