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根據法律規定徵地補償費是終身的嗎?

欄目: 補償標準 / 發佈於: / 人氣:2.58W

一、根據法律規定徵地補償費是終身的嗎?

根據法律規定徵地補償費是終身的嗎?

根據法律規定,徵收補償費用並不是終身發放的,

應先補償、後徵收。即應在徵收之前補償到位。

徵收土地需要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機關無權批准,否則屬於違法徵收土地;補償標準根據批准文件中的“徵收土地方案”確定,但不得低於當地區片地價,否則屬於補償違法;徵地要在徵地範圍內對徵地文號、補償標準等予以公告,保證被徵地户的知情確認聽證權,否則屬於程序違法;補償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補償由當地制定,也可以通過評估確定補償;如果徵地違法的話,可以拒絕交出土地。

二、徵地補償費如何發放

各項補償費用由被徵地單位收取後,按如下方式處理:

1、土地補償費、依法應支付給集體的安置補助費、集體所在的青苗補償費和附着物補償費,由被徵地單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補償費和附着物補償費歸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補助費的歸屬、使用:

(1)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單位安置的,支付給安置單位。

(3)不需要統一安置的,發放給安置人員個人或經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集體所有的補償費用的使用收益分配辦法:

1、在當地金融機構設立專户存放。

2、使用情況公開,接受村民監督。

3、分配辦法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過半數通過,報鄉政府備案。

在我們的生活當中,對於徵收這種行為是比較常見的,徵收土地的話,需要發放相應的補償費用,但是補償費用有的是一次性發放,有的是按照月份發放,總之並不是終身進行發放的,集體發放的話,應當按照相應的使用收益來進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