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案件只能撤訴一次,但是撤訴不影響當事人再次上訴的權利。依據相關規定,當事人撤訴或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後,當事人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四十四條,當事人撤訴或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後,當事人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可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