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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03-29
一、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編配用途罪處罰標準是如何規定的?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編配用途罪處罰標準,是根據《刑法》第四百三十七條【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編配用途罪】違反武器裝備管理規定,擅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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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12-20
一、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玩忽職守量刑是怎麼規定的?玩忽職守的量刑標準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玩忽職守的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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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11-24
律師解析:1、按照我國《城鄉規劃法》(下稱規劃法)房地產開發商開發建築項目必須符合城市規劃和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為此必須經過政府規劃部門審批。因此,開發商在房地產開發過程中,擅自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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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09-13
一、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算合同違約嗎?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算合同違約,土地出讓人可以解除合同,同時需要承擔違約後果。《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八條土地使用者需要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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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5-17
開發商不能擅自改變小區規劃,擅自改變規劃是違法的。開發商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商品房的規劃、設計,是房地產開發商依據市政規劃作出的、經主管部門審核批准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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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04-06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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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11-21
怎麼樣構成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編配用途罪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武器裝備的管理秩序。所謂武器裝備,是指用於殺傷敵人和破壞敵人作戰設施的武器和軍事技術設備,如槍、炮、彈藥、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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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3-25
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編配用途罪如何處罰?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編配用途罪的處罰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編配用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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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11-21
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編配用途罪的立案標準(1)造成戰鬥失利的;(2)造成重大任務不能完成或者遲緩完成的;(3)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二人以上,或者輕傷三人以上的;(4)造成武器裝備或者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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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04-01
一、擅自改變土地用途處罰的規定是什麼?擅自變更土地使用用途的處罰是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交還土地,處以罰款,沒有經過批准就擅自改變土地性質的這種行為,有可能就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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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03-29
一、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編配用途罪的最新處罰標準是什麼?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編配用途罪的最新處罰標準具體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三十七條違反武器裝備管理規定,擅自改變武器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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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11-21
如何構成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編配用途罪1、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編配用途罪的構成要件有:(1)客體是武器裝備的管理秩序;(2)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武器裝備管理規定,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的編配用途,因而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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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06-25
律師解析: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編配用途罪既遂的量刑,具體包括兩點:1、一般情況下,造成嚴重後果的,會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如果是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會判處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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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3-22
如果公司對工作時間的改變超過了勞動法規定的工作時間而又沒有支付加班費的話是違法的。這種情況下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主張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公司廣泛聽取職工意見後,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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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03-29
一、刑法對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編配用途罪的定罪標準是?根據《刑法》第四百三十七條,違反武器裝備管理規定,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的編配用途,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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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12-20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武器裝備的管理秩序。所謂武器裝備,是指用於殺傷敵人和破壞敵人作戰設施的武器和軍事技術設備,如槍、炮、彈藥、戰車、飛機、艦艇、化學武器、核武器和偵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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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3-24
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編配用途罪,是指違反武器裝備管理規定,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的編配用途,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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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07-03
律師解析:1、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房屋,一併要求承租人賠償損失。2、承租人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由房地產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有違法所得的可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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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3-24
1、區分本罪與武器裝備肇事罪的界限武器裝備肇事罪主要是在武器裝備的操作使用過程中發生的,行為人主要是武器裝備的操作使用人員;而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編配用途罪則主要是在武器裝備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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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11-21
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編配用途罪的構成要件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編配用途罪的構成要件:1、犯罪客體是武器裝備的管理秩序;2、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武器裝備管理規定,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的編配用途,因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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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3-24
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編配用途罪,是指違反武器裝備管理規定,未經有權機關批准,擅自將編配的武器裝備改作其他用途,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一)造成重大任務不能完成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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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3-24
《刑法》第四百三十七條違反武器裝備管理規定,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的編配用途,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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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12-20
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編配用途罪既遂處罰根據《刑法》第四百三十七條的規定,違反武器裝備管理規定,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的編配用途,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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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3-24
違反武器裝備管理規定,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的編配用途,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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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11-30
律師解析: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處罰事由。犯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編配用途罪而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是本罪的加重處罰事由。這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