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規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職工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無牌摩托車,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不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應當認定為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