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員工滿足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需要在和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自後7天內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備案,在60天內辦理申領手續。並且領取失業保險金是需要符合特定的條件和準備一定的材料才能夠進行申請。《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