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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資怎樣爭取雙倍補償金

欄目: 工資福利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74W

不可以爭取,雙倍工資補償是指用人單位從用工之日起一年內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每月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補償。欠工資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工資和辭職時的經濟補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82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拖欠工資怎樣爭取雙倍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