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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幾年前的受理嗎

欄目: 勞動仲裁 / 發佈於: / 人氣:1.79W

依情況而定:
一、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的,超過仲裁時效不受理
二、當事人不知道其權利被侵害的,從知道起一年內受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仲裁幾年前的受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