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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勞動關係仲裁時效是多久?

欄目: 勞動關係 / 發佈於: / 人氣:2.83W

確定勞動關係仲裁時效是多久?

有些用人單位違規操作,並不和職工簽署勞動合同,這對於職工的權益造成了傷害,如果後期發生勞動糾紛,職工必須首先得確定雙方勞動關係。經過協商不成的,職工可以向仲裁機構提出確定勞動關係仲裁,那麼,確定勞動關係仲裁時效是多久?下面小編給大傢俱體講解下。

一、確定勞動關係仲裁時效是多久?

勞動爭議仲裁時效,是指當事人因勞動爭議糾紛要求保護其合法權利,必須在法定的期限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否則,法律規定消滅其申請仲裁權利的一種時效制度。2008年5月1日後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二、哪些情況下勞動爭議仲裁時效中斷?

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當事人能夠證明在申請仲裁期間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申請仲裁期間中斷:

1、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

2、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

3、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

申請仲裁期間中斷的,從對方當事人明確拒絕履行義務,或者有關部門作出處理決定或明確表示不予處理時起,申請仲裁期間重新計算。

三、確定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的意義何在?

對勞動爭議案件規定仲裁時效,有以下幾個方面的意義:

1、維護勞動關係的穩定。時效制度的作用就在於使事實狀態與法律狀態相一致,從而結束當事人間的權利義務的不穩定狀態,使之在法律上重新固定下來,從而維護了勞動關係的穩定。

2、督促權利人及時行使權利。因仲裁時效完成後,權利人即喪失請求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保護其權利的請求權,因此仲裁時效就起到了督促權利人及時行使請求權的權利。權利人及時行使權利,有利於勞動爭議的儘快解決,維護勞動關係的穩定。

3、有利於正確處理勞動爭議案件。仲裁時效制度督促權利人及時行使權利,從而使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儘快地介入勞動爭議,這樣因爭議發生的時間較短,易於調查取證,便於正確處理,防止因年代久遠、證據不全或難以辨認而導致錯誤裁決。

綜上所述,確認勞動關係仲裁屬於勞動爭議仲裁的一種,按照最新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條例規定,確認勞動關係仲裁時效是一年,應該自職工知道未簽署勞動合同的一刻算起。提起仲裁的時候,職工應該準備好有關證據資料,比如工資單、出勤記錄表及其他職工的證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