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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離職手續有工資嗎

欄目: 勞動關係 / 發佈於: / 人氣:1.14W
沒辦離職手續有工資嗎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根據法律規定,勞動者為用人單位提供了勞動,用人單位應按照雙方約定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如果勞動者離職,用人單位應該在雙方勞動關係解除時,一次性付清勞動者工資。因此,是否辦理離職手續,不能成為勞動者離職時,用人單位拒付工資的理由。
羅浩律師建議:勞動者在離職時按照用人單位流程辦理離職手續,是勞動者最基本的職業禮儀和職場要求。如果用人單位認為勞動者未辦離職手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可通過勞動仲裁,要求勞動者賠償經濟損失。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