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綜合工時制十一加班工資是多少

欄目: 工資福利 / 發佈於: / 人氣:1.74W

加班是工作中很常見的,有的時候是個人主動加班完成工作,有的是用人單位要求職工加班趕進度,加班少不了的就是加班工資,但是綜合工時制十一加班工資是多少?加班工資是和企業的規定有關的,具體的要看企業是如何規定職工的加班工資的,再根據加班時間就可以得到加班工資了,具體的內容可以隨本站小編到本文看看。

綜合工時制十一加班工資是多少

一、綜合工時制十一加班工資是多少

綜合計算工時制,超過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按1.5倍計算加班費。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3倍支付加班費。

勞動部《關於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第六條的規定,對於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的職工,企業應根據《勞動法》第一章、第四章有關規定,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二、人社部就2020年國慶節、中秋節假期加班工資計算問題進行明確。

1、10月1日至4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不低於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

2、10月5日至8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先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不低於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

3、在10月1日至8日期間,用人單位未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資計發方式處理。

三、加班工資和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按以下原則確定:

(1)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有明確約定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實際履行與勞動合同約定不一致的,按實際履行的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

(2)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未明確約定,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對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有約定的,按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約定的與勞動者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

(3)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均無明確約定的,按勞動者正常出勤月依照本辦法第二條規定的工資:企業根據國家和本市的規定,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補貼(不包括加班工資)的70%確定。

按以上原則確定的加班工資和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不得低於當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對於大家心中的疑問,綜合工時制十一加班工資是多少,本文已經做了全面介紹。每個人的加班工資主要由工資加班的規定的單位時間加班工資和加班的時間兩個方面決定。只要有加班,就需要支付職工加班工資,否則就可能違反了勞動合同,損害了職工的利益,這對職工是不利的,對企業的發展也是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