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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贈與的錢,以後又反悔要回,子女不還可以嗎

欄目: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73W

父母贈與的財產,在轉移或登記之前可以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不可以撤銷。有撤銷贈與的事由的,父母應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撤銷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658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663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父母贈與的錢,以後又反悔要回,子女不還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