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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遺產繼承比例

欄目: 遺產繼承 / 發佈於: / 人氣:1.9W
配偶遺產繼承比例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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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遺產繼承比例是多少?

配偶遺產繼承比例是先將夫妻共同財產中先行分割一半,剩下的才可成為全部遺產繼承人進行依法分割。

  我國《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二十六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