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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房產加名離婚後可以分割麼?

欄目: 財產分割 / 發佈於: / 人氣:1.31W

按揭房產加名離婚後可以分割麼?

一、按揭房產加名離婚後可以分割麼?

婚前按揭買房,婚後加名字,如果沒有特別約定,房產屬於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婚後父母資助子女買房,且登記在雙方名下,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有約定的,按照約定。離婚分割按揭房時,參照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照顧無過錯方、照顧無住處房、照顧女方、照顧撫養子女一方等原則分割按揭房。

二、離婚房產分割都有哪些情況?

1、結婚前取得房屋產權,房屋落在自己名下,並還清個人貸款或是全款買房的房屋屬個人財產。

2、結婚前已還清全部貸款,但婚後才取得房本的,房屋落在自己名下的,仍認定為夫妻一人財產,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3、結婚前已支付了房屋首付款,並向銀行貸款,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的。司法實踐中將該房屋認定為個人財產,而夫妻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以及房屋相對應的財產增值部分由雙方平分;而尚未償還的貸款則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4、如果在同居期間,那法院基本會按共同生活期間、 以結婚後共同使用為目的,作為共同共有處理,通常不作為按份共有處理。

如果不是同居期間購房,按共同財產處理還是按借款或贈與處理,不確定,法官會綜合購房背景、出資數額,尤其是公平角度來判定,沒有統一定論。

5、一方父母部分出資(或付首付款)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父母出資部分視為對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離婚分割時可以出資父母的子女一方適當多分。

綜上所述,現在很多年輕人在婚前都是按揭買房,如果在結婚後加上對方的姓名,則房產屬於二人的,產權歸雙方所有,這樣在離婚的時候就應該參與分割。因此,給房產證加名是個很重要的事情,一定要謹慎。雙方就只有一套房的,可以將其賣掉,然後協商處理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