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股權轉讓中所得税的徵收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原股東取得股權轉讓所得,應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税,適用税率為20%。
財產轉讓所得以個人每次轉讓財產取得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
即具體計税公式為: 應納税所得額=財產轉讓收入-財產原值-轉讓中發生的合理費用 應繳個人所得税=應納税所得額×20%
2、依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有關規定,税務機關應加強對股權轉讓所得計税依據的評估和審核。對扣繳義務人或納税人申報的股權轉讓所得相關資料應認真審核,判斷股權轉讓行為是否符合獨立交易原則,是否符合合理性經濟行為及實際情況。對申報的計税依據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主管税務機關可參照每股淨資產或個人股東享有的股權比例所對應的淨資產份額核定。
3、《轉發關於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税徵收管理的通知》又規定,進一步加強對個人股東股權個人所得税的核定徵收管理:
(一)對於個人股東轉讓股權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主管地方税務機關可以採取核定方法徵收個人所得税:
①股權轉讓價格低於初始投資成本或取得該股權所支付價款的;
②股權轉讓價格低於同一被投資企業其他股東同時或大約同時、相同或類似條件下股權轉讓價的;
③股權轉讓收益率低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的;
④.轉讓價格低於個人股東應享有的所投資企業所有者權益份額的;
⑤有重大影響的個人股東轉讓企業股權,且企業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建築物佔資產比重超過30%的;
⑥轉讓收入中包含難以計價的非貨幣性資產或其他經濟利益;
⑦納税人接到主管地方税務機關申報通知仍拒不申報的;
⑧主管地方税務機關依法認定的其他情形。
(二)根據個人股權轉讓的不同情況,主管地方税務機關可選用以下方法核定徵收個人所得税:
①近期同企業股權轉讓的價格(價格明顯偏低的除外);
②資產評估淨值份額;
③轉讓股權的賬面淨資產份額;
④同期銀行定期存款利率;
⑤主管地方税務機關認為合理的其他方法。
以上就是關於個人股權轉讓如何徵税的相關介紹,一般以 20%的税率進行個人股權轉讓所得税的徵收。小編在這裏要提醒的是交税是每一個國民必須要履行的職責,是不能推卸的責任,就算股權轉讓也不例外。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了一些法律問題,不妨來諮詢我們本站網站的律師,希望我們的解答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