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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轉租可能產生的風險都有哪些

欄目: 房屋租賃 / 發佈於: / 人氣:9.34K

商鋪轉租可能產生的風險都有哪些

現實中進行房屋轉租的情況是比較多的,而此時就具體分為了責任轉租和承諾轉租,但不管是哪種情況下的轉租,對於當事人而言此時都是有一定風險的,當然進行商鋪轉租也有法律風險。那大家知道商鋪轉租可能產生的風險都有哪些嗎?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提示風險一、房屋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房屋轉租,是房屋承租人將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為。承租人轉租房屋的,必須得到原出租人的同意,出租人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有權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房屋出租人解除的是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而不是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間的轉租合同,但是因為租賃合同的解除,“皮之不存 毛將焉附”,轉租合同也就無法繼承履行下去。

提示風險二:出租人不同意轉租商鋪的,次承租人只能立即歸還佔用的房屋。

房屋轉租合同一旦被確認無效以後,次承租人應該歸還佔用的房屋,至於向承租人(轉租合同的出租人)交付的租金、店面轉讓費只能向承租人索要,而不能要求出租人歸還,一旦承租人人去樓空、杳無音訊,恐怕已經支付的租金和轉讓費要落空了。

提示風險三:次承租人對商鋪或店面的裝修應當拆除,而不能折價給出租人。

在商鋪租賃中,租賃方往往要對商鋪進行重新裝修或改造,如果轉租是獲得出租人同意的,而且獲得其裝修或改造的同意意見的,在房屋租賃合同終止或解除時候,雙方按照約定對裝修物可以折價歸出租方所有,租賃方可以獲得相當於裝修物折舊後的價款,但在非法轉租中,次承租人的這些權利都不再具備,一旦出租人不同意轉租,次承租人必須將裝修拆除並且回覆房屋原貌,由此產生的損失只能自己承擔。

所以在辦理房屋轉租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房屋轉租時,必須訂立轉租合同,而且轉租合同必須經原出租人書面同意;

2、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原租賃合同的終止日期,但出租人與轉租雙方協商約定的除外;

3、轉租期間,原租賃合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轉租合同也隨之相應的變更、解除或者終止。

關於商鋪轉租可能產生的風險,本站小編在上文中為大家總結了比較常見的三種,各位可以適當瞭解一下。知道可能產生的風險有哪些之後,最好是能夠提前採取措施來避免風險出現,以免給自身利益造成不必要的損害。而要是對此還有疑問的話,請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