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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延期一個月交房怎麼賠償損失?

欄目: 逾期交房 / 發佈於: / 人氣:1.01W

      有關法律規定,開發商是不能延期交房的,如果開發商已經逾期一個月才進行交房的,購房者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或者支付違約金。

開發商延期一個月交房怎麼賠償損失?

      損失賠償的計算一般按照以下方法進行確定:

      1、通過雙方協商

      (1)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違約賠償條款,當其中一方違約時,要按照合同中約定的賠償條款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或者直接約定損失賠償的計算方法。

      (2)如果買賣雙方在合同中未對違約條款進行約定而的,發生違約情形時,可以根據造成的損失約定賠償數額。

      (3)如果合同中約定的賠償金明顯少於可能造成的損失的,買方有權要求增加賠償金,法院也會依照實際損來確定賠償數額。

      2、通過評估方式確定

      如果在合同中沒有明確表明違約賠償標準的。可根據未及時交付房屋期間相關主管部門公佈的同種地段房租標準進行計算,或者具有相關資格的估機構的評估標準進行確定。

      但有一點需要注意,如果開發商有違約情形的,不能在賠償損失的同時還賠償違約金,只能選擇賠償費用較高的一項進行賠償。

      最後,開發商有延遲交房達到一個月或者更長時間的,買方可以催告開發商交付房屋,如果對方任不交房的,買方可以行使權力,解除合同,並主張違約賠償金。對方如果拒絕賠償,可到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