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企業在解除勞動關係時應支付雙倍工資。
若未支付,職工可申請勞動仲裁。
辭退是用人單位解僱職工的一種行為,是指用人單位由於某種原因與職工解除勞動關係的一種強制措施。
根據原因的不同,可分為違紀辭退和正常辭退。
違紀辭退是指用人單位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內部規章,但未達到被開除、除名程度的職工,依法強行解除勞動關係的一種行政處理措施。
建議直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所有雙倍工資、補繳社保或者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工資未滿半年的可以要求半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未提前一個月通知的工資的代通知金。
單位未提前一個月通知解除勞動關係的,可要求支付一個月工資。
如與單位發生糾紛,可申請勞動仲裁。
辭退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解除所屬單位職工職務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