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從多方面查探虛實。購房者可以通過詢問承租人或賣家、出租屋管理部門等途徑查實所購的房屋是否已經有人租賃,如果有人租賃,應當確認承租人是否是已經與賣家簽訂買賣合同或者承租人是否已經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等事項,如有承租人已經與賣家簽訂買賣合同或者承租人未放棄優先購買權,購房人最好別再購買該房。
3、謹慎簽訂購房合同。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時,應儘量能夠明確“一房多賣”等禁止性規定,並加重此種行為的違約責任,同時要注意合同上是否加蓋正規公章,保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