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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徵地補償安置標準是怎麼樣的

欄目: 補償標準 / 發佈於: / 人氣:1.65W

(一)、徵地區片綜合地價由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兩部分組成。全省徵收農民集體所有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最低保護標準:徵收農用地(不含林地),一類地區不低於6.2萬元/畝、二類地區不低於5.6萬元/畝、三類地區不低於4.8萬元/畝。徵收農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按徵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徵收林地和農民集體所有未利用地,按不低於徵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60%執行。

浙江省徵地補償安置標準是怎麼樣的

(二)、各縣(市、區)劃定徵地區片原則上不得超過3個,鼓勵實行1個區片。在制定具體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時,按照主要用於被徵地農民的原則,合理確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比例,其中土地補償費不得高於徵地區片綜合地價的40%。

(三)、各市縣政府調整後新的徵地區片綜合地價不得低於省政府規定的最低保護標準。2019年已經公佈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地方,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且不低於省政府規定的最低保護標準的,可以經重新公佈後繼續執行;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時調整完善現行徵地區片綜合地價,並向社會公佈。

(四)、2020年1月1日前徵地方案已依法獲得批准,在本通知發佈之日前,市縣政府已制定並公告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可以按批准並公告的標準執行;未制定且未公告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按新的補償標準執行。

(五)、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補償標準,由各市縣政府根據各地實際制定,報經省政府同意後,由市縣政府於2020年9月30日之前公佈執行。

(六)、各市、縣(市、區)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切實維護被徵地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根據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科學測算、合理確定徵地區片綜合地價,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公佈調整後新的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並將調整檔案報省自然資源廳備案。

所以透過上述的內容就可以瞭解到相關征地的補償和安置標準,一般情況下,這個也是要徵得當事人同意才能執行的,否則的話就會引起一系列不必要的法律糾紛,因爲每個人的實際情況不一樣,在實際生活中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