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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權的行使期限是多長時間

欄目: 抵押擔保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4W

關於抵押權的存續期間,法律上規定當事人是不能約定抵押權的存續期間的,如果當事人對此作出約定的話,約定是無效的,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內行使抵押權,對此我們也可以認爲抵押權的存續期間跟主債的存續期間是一致的。
根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爲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爲抵押人,債權人爲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爲抵押財產。

抵押權的行使期限是多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