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釋就是取保候審。我國法律規定,司法機關不會主動啓動取保候審程序,取保候審程序的啓動要依據犯罪嫌疑人本人及其近親屬或者辯護人的申請而啓動。司法機關收到申請書後7天之內會做出決定,同意取保候審的,會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本人簽名後提交保證金或者提出保證人,就完成保釋。《刑事訴訟法》第52條: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申請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