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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如何規定領導殘疾人乞討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85W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組織殘疾人、兒童乞討罪,是指以暴力、脅迫手段組織殘疾人或者不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乞討的行爲。實施該行爲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條 【拐騙兒童罪】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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