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停車場由市交通運輸、城鄉建設、城市管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公安機關消防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門管理。
不同的停車場歸屬不同部門管理。
普通地下停車場,小區單位內停車場歸
物業公司管理的。
公共停車場,由交通運輸、城鄉建設、城市管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公安機關消防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門管理。
法律依據:《南京市停車場建設和管理辦法》第七條
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市交通運輸、城鄉建設、城市管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公安機關消防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國家和省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導則,組織編制城市停車設施規劃。
城市停車設施規劃應當確定城市停車總體發展策略,停車場供給體系及引導政策,城市公共停車場佈局和規模、建設時序等內容。